7. 無得無說分第七

此是了悟真空性之義,是乃無法可得、無法可說是也。

「須菩提,於意云何?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?如來有所說法耶?」

佛對須菩提問曰:「以你認為如來果真已得到了無上正等正覺之法嗎?你認為佛陀『如來』有說法教導人嗎?」

須菩提言:「如我解佛所說義,無有定法,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有定法,如來可說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,不可說,非法、非非法。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,而有差別。」

須菩提答佛曰:「以我聞佛所說,因為是不應取法及不應取非法之義,故此如來是應眾生根器及當時因緣所需而對症下藥般的施行教化。運用各種方式,無論怎樣亦皆以平等無為之心,運用般若妙智慧,即以善巧方便,應化隨緣,不能以一本通書看到老的方式來量度事物及施行教化,這才是真正的無上正等智慧。所以實在不能執持甚麼方法為對或不對的,佛亦如是知見隨順眾生因緣與根器,因人施教,無一種固定之法可說,所以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。」

各大善智識須知,雖然按無有定法而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但仍可略觀以下視作參照,不應拘執而不能善用變化,否則怎稱得為為上佛智?《發菩提心論》日:「菩薩云何發菩提心。(一)以何因緣修集菩提道;(二)親近善知識供養諸佛;(三)修集善根立志求正法;(四)心常柔和安樂;(五)遭苦而能忍;(六)慈悲淳厚;(七)深心平等;(八)不忘眾生苦;(九)信樂大乘而不執樂小法與有為;(十)誓求度得如佛智慧廣渡眾生。具足以上十種心識方能發得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』。」

又為甚麼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?就是指不可執著,即為不可取也。據功德菩薩曰:「不可取不可說者,是無能取說故,證無所得故。而以如來所說無上菩提法,是可以性修,不可以相取,可以心傳,而不可以言說者也。」而非法者之義,為見事物諸般形相或法則,了知雖見形相而卻實無者,乃虛幻相,不真實及不究竟者。

非非法者,則雖見無而卻有者是也,這就所謂說的是非空及非有,真空而不空之妙理。由此妙法,一切能修成聖果者,皆能真正觀空妙有,不執有因緣之行法與布施,是無為也。又深解何謂聖賢之差別者,《大乘義章》十七本曰:「賢聖者,和善曰賢,會正名聖,所謂正者乃正理也。其理無偏無邪,故謂之正,因能取證正理而修真捨凡,因而超凡說為聖也。」

又稱無為法者。為者,是一種造作之義。無者,是指無任何因緣,或因為而有所造作的意義。這說明一切發心菩薩行於諸善法與布施者,一切皆是普為眾生,不應存有任何意念希望得到某種回報的,因此簡而說可稱無為也,亦是真如之無為,乃真理之異名,也是聖者智證之真理,亦曰涅槃,亦曰實相,亦曰法界,皆是無為之異名也。

現今修佛者雖多,但總怕著了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此四相。有了此執,心總不平,正智怎開?正智不啟難成佛道之理也。故《圓覺經》亦有如是曰:「末世眾生,不了四相;雖勤苦修道,但名有為而修,不能成一切聖果。」故雖有發心之士欲修成賢聖,又因其根性所悟深淺不同,即使明白有為無為,但亦有所差別不同也。若得法淺者則成賢人,如須陀洹果之類;若得法深者,則為聖者,如佛陀與菩薩是也。

又六祖慧能大師曰:「三乘根性,所解不同。見有深淺,故有差別。佛說無為法者,即是無住之義。無住即無相,無相即無起,無起即無生,無生即無滅。蕩然空寂,照遍法界,鑑覺無礙,乃是真正解脫佛性。佛即覺者,覺即是觀照,觀照即是智慧,如是智慧即般若波羅蜜多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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