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妙行無住分第四

妙行者,乃殊勝妙用之行法或方法。無住者,是對諸法或事物不執著,又可解不永恆的意思。據《維摩經》之觀眾生品有如是曰:「從無住本,立一切法。」又有云於什注曰:「萬法本無自性,應緣所感而起。當其未起,無能知其所寄,故無所住;以無所住故,則視之非有非無而為本。」故對諸事物萬法皆不應以住而生其心也。

復次,

此「復次」二字,本經有四次之多。因古本流傳,無人能確知佛陀說法是於一日,或二三四日,又或分上中下時分不等。以「次」、「復次」之句,應譯作再次或作為連接上下章句。

「須菩提,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。所謂不住色布施,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。

佛陀再對須菩提作教化。「菩薩於法」是該菩薩自己所作之法事一切方法。菩薩行法自然是指為方便或布施,即施捨或救度之事或方法。

「應無所住」,住者,即著也,著即著心相。例如施捨或救渡了別人,但著了某一種心態:如希望有福報或報恩、或取得名利與方便等等,或著了因而得別人尊敬或供養者,皆是心有所住而實非菩薩之真實性。故應無此心,即應無所住,不求甚麼回報及名利等,而真實以慈憫眾生的廣大無為心,行一切善法或布施的。

「所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」:

色者,是指有種種色澤與形相,及與男女形貌色等,這各類色塵亦能染污本來清淨自如佛性,不應貪著。

聲者,如聲音讚唱詩歌等,是乃著色塵,故亦不應心有此貪著。

香者,如各種芳香、五味飲食之香氣。是此乃香塵所染,故亦不應貪著。

味者,如飲食各種甘美鮮味等,此皆味塵,亦不應貪著。

觸者,如男女身體柔滑妙衣所觸及者,乃是觸塵,亦不應貪著。

法者,如以心志分別上下好醜,而立起善或惡之種種法,是各法塵所染,亦不能貪著也。

須菩提,菩薩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。何以故。

佛對須菩提說:「為菩薩者應該如以上所說的方法,以不住任何相作布施行法才對。」何以故是其甚麼原因的意思。

若菩薩不住相布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

若然菩薩不住以上所說各種心相作行善布施,他的福德是無法估計的。

「須菩提,於意云何?

這是佛陀說一段法時對須菩提的問話。於意云何,是指你的意見認為怎樣,或是怎樣解呢。

東方虛空,可思量不?」

佛作譬喻而說:「東方的虛空無量那麼大,你可以估計嗎?」

「不也、世尊。」

須菩提答佛說:「不可以。」

「須菩提,南西北方、四維上下虛空、可思量不?」

佛再向須菩提作譬喻說:「南方、西方與北方,四維上下虛空這麼大,你可以估計嗎?」

「不也、世尊。」

須菩提再答:「不能估計。」

「須菩提,菩薩無住相布施,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,須菩提,菩薩但應如所教住。」

佛對須菩提再說:「若然菩薩真的如上所說的,不住任何相,真心行善布施,他所得的福德亦如十方虛空那麼廣大無可估計的。所以發心的菩薩,應如我所說的教化,記於心際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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